2024年4月3日,为躲亡妻广东省梅州市的避交周某参与公司聚餐时 ,喝了点酒。警查酒后 ,车落超万他骑摩托车返家途中,水身索赔遇到梅州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查车。元法院驳为躲避查车,为躲亡妻他弃车跳下间隔路面6米高的避交江边绿道,随后又翻越绿道栏杆 ,警查溺水身亡。车落超万其妻陈女士以为 ,水身索赔老公落水时,元法院驳交警“见死不救” 。为躲亡妻为此,避交她及家人恳求索赔超200万元。警查
本年4月29日,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《行政裁决书》以为 ,周某为躲避交警执勤点的检查 ,跳河导致溺水逝世。事发后 ,交警大队已第一时间安排相关单位及部门对周某打开搜救作业,不存在对周某落水见死不救的景象,二审判定成果并无不当。据此,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决驳回陈女士的再审恳求 。
家族:
交警查车致溺亡,索赔超200万元 。
2024年4月3日晚